企業(yè)所得稅季報里的利潤總額該如何計算
企業(yè)所得稅季報利潤總額計算
繳納的所得稅是根據累計金額計算的,如果填寫2季度的數據,要同時減掉1-3月已交的數。
也可以根據公司每個季度的損益表的利潤總額相加得來.
例如:現在申報的是第三季度(7~9月份)的企業(yè)所得稅報表,那么,第三季度的所得稅的利潤總額就是等于7-9月份三個月的損益表本期利潤總額相加。
1、企業(yè)所得稅年度匯算的申報表中的利潤總額不等于企業(yè)的"應納稅所得額"
2、年度匯算清繳"應納稅所得額"= 利潤總額+所有的應稅調整項目-未彌補虧損
季報中利潤總額是如何填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填報說明規(guī)定,第4行"實際利潤額":填報按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減除以前年度待彌補虧損以及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后的余額。
因此,實際利潤額=利潤總額-以前年度待彌補虧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
如果貴公司沒有"以前年度待彌補虧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實際利潤額=利潤總額。
因為未超過5年的虧損是允許稅前扣除的,如果你只填本年數,未補虧,會造成你多交稅款,再辦理退稅是很麻煩的事.原來紙質季報表背面的說明里說的很明確。
上文不僅說明了企業(yè)所得稅季報里的利潤總額該如何計算,還對其填寫的內容做了說明,就是希望大家可以更好了解此內容,學習更多申報納稅的知識點,過程中還有什么問題的就領取文中的申報資料來提升自己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