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清繳后公司有沒有記錄
扣繳端是查看不了的,個稅匯算清繳嚴格來講屬于個人的隱私,單位在沒有員工授權的情況下,是無法抓取員工的個稅數據的。因為員工可能不止在本單位有收入,在別的地方可能也有。而這些收入是屬于個人的隱私,只有員工授權給單位做集中匯算清繳,單位才能獲取相關的信息。
企業(yè)查詢員工有沒有個稅匯算清繳的步驟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步:
1、導出:進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進入“人員信息采集”界面,點擊“導出”按鈕——選擇“全部人員”——選擇“集中申報自動計算名單表”的模板格式——點擊“確定”導出名單。
2、導入:以有辦稅權限人的賬戶(如財務負責人)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點擊“單位辦稅”進入“集中申報”的“報表填寫”界面,點擊“導入”按鈕——選擇“名單生成報表”,將從扣繳端導出的名單導入系統(tǒng)中。
3、查看:進入“導入結果”界面,點擊狀態(tài)欄下的結果反饋,查看問題詳情,失敗原因中顯示“該年度已申報”證明該員工已經辦理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如顯示“待申報”代表該員工未進行匯算清繳。
個稅年度匯算的內容2021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稱納稅年度)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年度匯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guī)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想看員工有沒有個稅匯算清繳,第一步進入電子稅務局,進入“人員信息采集”,點擊“導出”,可以把全部人員導出來,第二步是把這些人員名單導入系統(tǒng),第三步就是查看結果,如果是“該年度已申報”就是辦理過個稅匯算清繳。了解了個稅匯算清繳后公司有沒有記錄,對個稅匯算清繳其他內容的了解可以從上方的卡片領取資料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