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做年度個稅匯算清繳會有什么影響
1、首先我們要明白一個基礎問題,在官方的“個人所得稅APP”上所做的操作不是個人日常的交稅,因為工作企業(yè)單位每個月發(fā)放工資時已經給您做了預繳個稅,那么每年3月1日開始至6月30日在個稅APP上做的是在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的事情。
2、那么就會有3種情況,企業(yè)單位幫我們預繳的個稅“多交了”“少交了"”交的正好“。如果是”多交了“”交的正好“這2種情況,您沒有做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選擇不要自己多余的錢(退稅款)自然是沒事,但是如果是“少交了”那么問題就出現(xiàn)了。
3、依據(jù)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依照要求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惡劣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出交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4、簡單來說,年度匯算申報后,假如你要繳稅,請在6月30日前補交稅款,不然將面臨每天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還可能因漏稅影響到個人征信。
個稅年度匯算是每個人都需要做嗎不是每個人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辦理條件如下:
1、2021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21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
3、因2021年中就業(yè)、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導致前后稅收優(yōu)惠政策不一致。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2021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使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yōu)惠的。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款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等情形。
通過上文的講解,我們應該明白沒有做年度個稅匯算清繳會有什么影響了吧,對辦理個稅匯算清繳的七種情況做了說明,若自己符合就要按時申報,對此哪有問題的可以領取文中的個稅卡片來學習更多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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