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12萬元個稅匯算清繳怎么算

年收入12萬元該怎么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第三規(guī)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納稅年度內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jù)實辦理年度匯算。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可知,個人只有在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才需要辦理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匯算清繳的內容和計算公式是什么

2021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稱納稅年度)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shù)(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年度匯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已預繳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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