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預扣預繳和匯算清繳區(qū)別是什么

個稅預扣預繳和匯算清繳的區(qū)別

預扣預繳和匯算清繳都是計算個人所得稅的一種方式,但預扣預繳是按月計算每月的預扣稅款,匯算清繳是按年計算一個納稅年度的應繳稅款,即在預扣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承擔著“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的職責,以確保納稅人準確的履行了納稅義務。

1、預扣預繳是針對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即“綜合所得”采取的一種按月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繳稅方式。而出于納稅人從多處取得所得、累計收入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有差異等原因,導致年度應納個稅與實際預扣預繳的個稅金額可能會產生差異,因此個人還需通過匯算清繳來實現(xiàn)退補稅。

2、與預扣預繳的按月繳納不同,匯算清繳按年計算應納稅額,如果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那么納稅人就無需辦理匯算清繳,如果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那么納稅人可以通過匯算清繳來獲得退稅或補繳稅款。

什么是個稅匯算清繳

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這是2019年以后我國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內在要求,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公告》第一條規(guī)定了年度匯算概念和內容。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年度匯算的主體,僅指依據(jù)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第二,年度匯算的范圍和內容,僅指納入綜合所得范圍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分類所得均不納入年度匯算。同時,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納稅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收入,也不在年度匯算范圍內。

上文給大家講解了預扣預繳和匯算清繳的區(qū)別。我們可以知道個稅匯算清繳是在預扣預繳的基礎上進行核算,并且多退少補。關于個稅預扣預繳和匯算清繳區(qū)別是什么就講解到這里。如果還要不了解它們兩者的區(qū)別??梢宰稍兾覀兊拇鹨衫蠋煛_€可以點擊文中的卡片,領取相關的資料進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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