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額征稅申報表附表三怎么填寫

使用差額征稅的項目需要填寫增值稅報表,具體的填寫說明請看上方的資料包!

本期可扣除項目金額怎么填報

在2016年6月征期申報5月所屬期增值稅時,根據5月份取得的經紀代理服務收入109萬以及發(fā)生的可扣除項目金額按照所屬行業(yè)的稅率,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三)。填報方法如下:

1、將本期取得的含稅收入109萬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三)第3欄第1列。

2、本期取得的且在本期實際扣除的金額56萬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三)第3欄第3列、第4列以及第5列。

差額征稅申報表填寫有關內容

(1)差額征稅的適用范圍

1.經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試點納稅人

2.經商務部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批準的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試點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實收資本達到1.7億元的,從達到標準的當月起執(zhí)行差額征稅政策;2016年5月1日后實收資本未達到1.7億元但注冊資本達到1.7億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執(zhí)行差額征稅政策。

除上述兩種情況外,其他試點納稅人開展的融資租賃業(yè)務和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不執(zhí)行差額征稅政策。

(2)如何選擇差額征稅

方式一: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依6%的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依6%的稅率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方式二: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依6%的稅率全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3)差額征稅方式計算

按差額征稅方式計算繳納增值稅款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適用下列計算公式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銷售額-本期可扣除項目金額)÷(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進項稅額

1、本期可扣除項目金額=31+25=56萬元;

2、銷售額=經紀代理服務收入-可扣除項目金額=109-56=53萬元。

3、不含稅銷售額=銷售額÷(1+適用稅率)=(109-56)÷(1+6%)=50萬元

本期取得的且在本期實際扣除的金額應該填在附列資料(三)第3欄第3列、第4列以及第5列,上文除了回答差額征稅申報表附表三怎么填寫,還拓展了差額征稅的相關情況,在看完文章之后,要是對差額征稅還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咨詢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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