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通用航空公司注冊要求和流程(新政策)
個人通用航空公司注冊要求和流程
個人通用航空公司是指以非商業(yè)目的為主要活動的航空公司,主要提供飛行培訓、飛行旅游、飛行體驗等服務。個人通用航空公司在中國的發(fā)展還處于起步階段,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fā)展和民眾對飛行的興趣的增加,個人通用航空公司的市場前景十分廣闊。如果你想成立自己的個人通用航空公司,你需要了解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 注冊資本和股權結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民用航空總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民用航空運輸企業(yè)設立和變更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個人通用航空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且必須全部為貨幣出資。其中,中國大陸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出資比例不得低于51%,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比例不得超過49%。此外,個人通用航空公司的股東應當具備良好的信譽和健全的財務狀況,且不得有違反民用航空法規(guī)和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2. 機隊規(guī)模和機型
根據《民用航空總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民用航空運輸企業(yè)設立和變更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個人通用航空公司應當擁有至少3架自有或者租賃的飛機,并且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飛機應當具備有效的適航證書、登記證書、無線電臺執(zhí)照等文件,且符合國家和國際相關標準;
2.飛機應當適合個人通用航空公司開展的業(yè)務范圍,且具備相應的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要求;
3.飛機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等工作,確保飛行安全;
4.飛機應當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且按照國家規(guī)定進行培訓、考核、復訓等工作。
3. 申請流程和所需材料
根據《民用航空總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民用航空運輸企業(yè)設立和變更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個人通用航空公司申請設立的流程如下:
1.第一步:向所在地省級民航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報告,說明設立目的、業(yè)務范圍、注冊資本、股權結構、機隊規(guī)模、機型選擇、運行基地等內容,并提供以下材料:
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3.股東出資證明;
4.股東身份證明;
5.股東信譽證明;
6.公司章程草案;
7.公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
9.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
10.公司主要技術負責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
11.公司運行基地選址批準文件;
12.飛機購買或者租賃合同及相關文件;
13.飛機適航證書、登記證書、無線電臺執(zhí)照等文件;
14.機組人員資質證明;
15.其他相關文件。
16.第二步:省級民航管理部門對申請報告和材料進行初審,如符合條件,將向民航總局提交申請報告和材料,并提出初審意見。
17.第三步:民航總局對申請報告和材料進行復審,如符合條件,將發(fā)放《民用航空運輸企業(yè)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
18.第四步:個人通用航空公司持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公司登記手續(xù),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
19.第五步:個人通用航空公司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到民航總局申請《民用航空運輸企業(yè)運行證》(以下簡稱運行證)。
20.第六步:民航總局對個人通用航空公司的運行能力進行評估,如符合條件,將發(fā)放運行證。
21.第七步:個人通用航空公司持運行證到所在地省級民航管理部門申請《飛行許可證》。
22.第八步:省級民航管理部門對個人通用航空公司的飛行安排進行審核,如符合條件,將發(fā)放飛行許可證。
23.第九步:個人通用航空公司正式開展業(yè)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