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比例
1、預付款金額,如合同價的10%左右;
2、預付款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如合同簽訂后30日內(nèi)預付50%,主要人員及主要機械30日內(nèi)預付50%承包商的到位,承包商在支付預付款時應提供預付款保函;
3、扣除項目預付款的時間和比例,如項目進度款支付到25%至75%時,按項目進度款比例扣除。
這三個方面一般不是強制性的。主要由招標單位根據(jù)實際情況控制,但對投標人要求不高。
預付款的特點1、預付款金額沒有限制;
2、預付款是合同付款的一部分。當事人約定的預付款是承諾的,不以實際交貨為有效要求;
3、預付款為先支付部分價款,仍為清算性質(zhì);
4、預付款沒有雙向或單向保證。當事人不履行合同而終止合同的,應當退還預付款。每一方的違約責任由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確定。不存在違約行為的,一般不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