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稅起點
2020年起,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進行了調(diào)整,上漲至5000。月工資為5000-8000時,為3%,8000-17000為10%,17000-30000為20%,30000-40000為25%,40000-60000為30%,60000-85000為35%,超過85000則為45%。
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意義1、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可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個人可以依據(jù)個人所得稅法納稅;
2、調(diào)節(jié)收入分配,有利于社會公平的實現(xiàn),實行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可以減輕社會分配不公的程度,緩解社會矛盾;
3、具有自動穩(wěn)壓器的功能,因為個人所得稅通常采用累進稅率,所以在經(jīng)濟繁榮時期,稅收的增長速度將超過個人所得的增長速度,從而自動抑制了通貨膨脹的趨勢,而在經(jīng)濟蕭條時期,稅收的下降速度將超過個人收入的下降速度,從而阻止了通縮的趨勢;
4、個人所得稅作為直接稅,有利于中國公民納稅意識的培養(yǎng)和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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