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異未提交怎么辦
管轄權異未提交怎么辦
如果被告既沒有在答辯期內就管轄權提出異議,又沒有導致其未能在答辯期內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正當理由。則他按傳票上所記明的時間參加訴訟,應當認為是以行為默示接受受訴法院管轄。
根據《民事訴訟法》83條:對于確有正當理由未能在答辯期間提出管轄異議的,允許當事人在障礙消除后10日內申請順延期限。 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司法解釋,“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答辯期內對法院管轄權提出了異議,但在法院就有無管轄權問題作出裁定前又以書面或口頭形式接受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的視為當事人自動放棄了異議。此后,當事人在訴訟中再行提出管轄異議的,法院不再審議?!?/p>
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管轄權異未提交如何處理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在訴訟案件中,如果被告沒能在答辯期內,對管轄權提出異議;也未能在答辯期內,對管轄權異議提出正當理由,則應當認為是以行為默示接受受訴法院管轄。如果你對這方面還有更多問題,我們提供專業(yè)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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