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所得稅是季報還是月報,個體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怎么計算個人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按月還是按季繳稅

個體戶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個稅,是每個月申報還是每個季度申報,具體看當地稅務局的規(guī)定.各地差異很大

一、根據《關于修改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第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義務人在次月十五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按年計算,由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終了后三十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納稅義務人在一年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162號)第十六條規(guī)定:"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合伙企業(yè)投資者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分月預繳的,納稅人在每月終了后15日內辦理納稅申報;分季預繳的,納稅人在每個季度終了后15日內辦理納稅申報.納稅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在3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

個體工商戶按生產經營所得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yè)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guī)定對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guī)定。

上述所稱成本、費用,是指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各項直接支出和分配計入成本的間接費用以及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所稱損失,是指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在辦理匯算清繳時減除。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未提供完整、準確的納稅資料,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或者應納稅額。

計算生產經營所得稅是按照生產經營所得的收入計算,根據收入使用不同等級的稅率,從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三十五,這個經營所得是指個體戶生產經營所得和從事一些有償服務所得,知道了生產經營所得稅是季報還是月報,個體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怎么計算個人所得稅后,對稅率的問題有什么疑問隨時可以咨詢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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