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能不能自己做
個稅匯算清繳是自己辦理嗎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可以自己做的,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nèi)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納稅人可通過網(wǎng)上稅務局(免費下載注冊個人所得稅手機APP或登錄注冊網(wǎng)上稅務局WEB端)辦理年度匯算,如果納稅人不方便使用網(wǎng)絡,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者到辦稅服務廳辦理.所得稅匯算清繳,其實就是上年度所得稅清算的一個過程.每年5月31日前需向稅務機關提交。有一個專門匯算表格,根據(jù)會計準則和稅務規(guī)定,把該調(diào)整增加的增加,該減少的減少。
什么情況下需要辦理匯算清繳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可得,以下這些情況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1.2021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六萬元,但是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21年度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但是預繳稅款時沒有進行申報扣除的;
3.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4.納稅人有符合條件的公益事業(yè)捐贈支出,但是預繳稅款時沒有辦理扣除的;
5.預繳稅款時,對于綜合所得稅收優(yōu)惠沒有申報享受或者沒有足額享受的。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能不能自己做的講解到這就結(jié)束了,還對辦理個稅的情形做了補充,大家可以看看了解自己是否需要申報,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若有什么問題就咨詢在線會計老師和領取上文中的卡片資料學習。